沈阳市学前教育设施布局规划(2015-2020年)
编制部门: 编制人员: 编制时间:2015年3月-2016年5月 点击:8267

编制部门:规划研究所   

编制人员:谭许伟、刘治国、王丽丹、于路、刘笑、赫明玉   

编制时间:2015年3月-2016年5月


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要求,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设施的合理布局和系统控制,促进沈阳市学前教育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特编制了规划。规划将作为沈阳市幼儿园布局与规划审批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沈阳市行政区范围,面积12881平方公里;重点为《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涉及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9个行政区的集中城市建设区),面积725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加强学前教育设施用地控制,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学前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构建统筹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推动沈阳市学前教育事业向公益性、普惠性方向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规划按照省、市幼儿园建设标准规定,以满足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需求及方便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为出发点,确定了幼儿园配建控制的指标体系。按照现有幼儿园用地资源不减少的原则,结合人口增长的需求,合理安排幼儿园布局。新建地区幼儿园重点以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为主。已建区在保留现有幼儿园基础上,采取结合中小学等公共资源调配和优化利用、城市更新改造配建、利用锅炉房用地拆迁新建、低效用地改造建设、现有幼儿园扩建等形式,增加学位数,解决老城区内现有幼儿园学位不足和服务半径过大等问题,满足学前教育发展需求。规划按照保留、扩建、转化、新建四种类型,并结合现状情况和建设的可实施性,对学前教育设施进行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