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东部新城将建海绵城市示范区
编制部门: 编制人员: 编制时间:2016-09-22 11:16:26 点击:19195

将建设包括辉山明渠、满堂河水系综合治理,东部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将对前山、高官台、新都心等公园采用建设透水式广场、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人工湿地等建设形式,扩大雨水收集范围将规划建设东陵路十巷、高官台东街等道路和排水附属设施将对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规划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7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业技术培训会上获悉,今年沈阳将选取沈河东部新城及周边地区(东至三环路、南至浑河南滩地、西至新东四街、北至沈吉铁路线,规划总面积29.4平方公里)作为海绵城市示范区。“我们力争到2018年,实现建成海绵城市示范区,区域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示范区目标要求。”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沈阳自去年起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沈河区东部新城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的“海绵城市”示范区,将从水系建设、公园绿化、道路排水、小区建设四方面建设。


相关负责人表示,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首先是在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同时,通过持续实施低影响技术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城市“逢雨必涝,雨后即旱”,地下水位下降、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水文化消失、城市养护成本增加等一系列制约城市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从而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沈阳未来在城市建设中,将树立提升城市海绵体功能,变快速汇水、快速排水为就地消纳和吸收雨水,缓解或消除城市内涝,有效利用雨水资源的新思想、新观念。同时,从原来的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治理,实现雨水当地收集、当地渗透,少形成径流,从原来的单一途径转向多途径,利用好河湖蓄水、道路广场和绿地渗蓄雨水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留住雨水,最大限度地实现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